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这里的“一年”是累计计算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不包括自愿辞职等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后需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的意愿和要求。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的不同,有以下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情况下,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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